报名条件
符合2014年中山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体艺特长生联考。
1.体育特长生:
(1)初中阶段曾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得镇(区)级比赛个人前六名、市级比赛个人前十二名者。
(2)初中阶段曾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获镇(区)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三名、市级比赛前六名者;
(3)体育特长生必须达到以下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4)个人运动技术和能力特别突出,但又没有相应比赛成绩的学生,可由学校和镇(区)文体教育局推荐,并经市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名。
2.艺术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主要指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含书法)两大类。
(1)初中阶段曾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市、镇艺术类比赛,获得镇级二等奖以上、市级三等奖以上者。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参加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市、镇(区)艺术类比赛虽未获得名次,但确有培养前途者,须由两名以上相关专业教师推荐,学校和镇(区)文体教育局审核,并经市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4)原则上,报考美术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舞蹈的考生达到男身高170 CM以上,女160CM以上,身体比例协调。
特长生属于计划内指标,各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时,对户籍要求必须与本校正取生录取要求相同。本省外市、外省户籍入围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满足就读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条件要求,否则将自动取消考生体艺特长生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