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2014年初中招生照顾录取(派位)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毕业学校 |
|
报名号 |
|
户口所在地 |
|
监护人姓名 |
|
职务 |
|
任职时间 |
|
联系电话 |
|
照顾类别(在照顾类别后的栏目打√) |
1 |
厦门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
|
2 |
规模以上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子女 |
|
3 |
“银城113”人才子女 |
|
4 |
同安区拔尖人才子女 |
|
5 |
同安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
|
6 |
捐资助学者子女(亲属) |
|
7 |
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
|
8 |
驻军子女 |
|
9 |
港澳台胞子女 |
|
申请就读学校 |
|
区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教育
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注:1、第1-7类照顾升学,第8、9类照顾参加派位。2、第2类监护人应填写“职务”和“任职时间”。3、个人《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于6月3日(申请参加派位)和6月16日(申请照顾录取)前送毕业学校,各直小、中心小学汇总打印《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分别于6月6日和6月18日前送区教育局。
申请照顾录取(派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规模以上企业”境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境内非本区户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区经贸局出具的《照顾招生审核情况表》
5、监护人职务任命书(任期满一年)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监护人薪资证明材料(2013年7月前企业员工《工资明细表》,当页)
7、监护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013年)
二、重点引进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厦门市人事局颁发的《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人才子女就学优惠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军子女
1、申请表
2、驻军出具的现役军人证明
3、监护人现役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四、港台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护照、境外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五、捐资助学者子女(亲属)
1、申请表
2、捐赠者或企业法人要求照顾录取的申请书
3、捐资票据(复印件)
4、受益单位证明
六、“银城113”人才、区拔尖人才、区农村实用人才子女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子女(按施教区安排入学)
1、申请表
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居(暂)住证 、
4、劳动合同
5、参加社会保险
6、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