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6月11日至13日,外地(外县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的,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须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经所在街道(社区)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及小学毕业证(或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到所在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6月13日,各民办中学和部分提前录取的公办学校上报录取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