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借读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样张)
区县教育局:
我校应届毕业生 同学,根据南京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今年我市初中招生办法的有关要求,特通知该生回你处进行升学登记,请予以办理为感。
小学(盖章)
2009年4月 日
学生评语
教师签名:
说明:
1.学生毕业考试仍在原就读小学进行。
2.请于4月17日-18日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进行登记,逾期不予办理。
3.办理登记手续时,须携带本通知单,并备齐相关材料(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簿、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和两张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