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岛内初招报名工作说明
一、初招报名表填报说明
所有参加岛内初招电脑派位的学生均须填写《厦门市2013年秋季初中招生报名表(思湖片区)》。学校应做好报名表的内容审核工作。正式表格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下发,表格不可涂改。报名表家长填写部分要求如下:
1、“提前批志愿”:为选填项,有选报者才填。已被音校、一中、双十提前录取的学生,直接填写录取学校,不得再报考其他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在报名前未被经批准的提前招生的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再报考外国语学校以及其他一所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或双十中学思明分校,若报考外国语学校则应将外国语学校填在第一栏。
2、“申请派位片区”:为必填项。
3、“片内学校志愿”:只有参加第4片区派位的学生才需填写志愿顺序,并须填满片区内所有学校,且不得少填或重复填报(第6片区本市学生选报第7片区一所学校的填在此栏)。对获得推荐资格参加派位的民办学校毕业生,所有思明区民办小学学生均须填满第4片区所有学校的派位顺序。
4、“台生班志愿”:必须填满3个志愿顺序,且不得少填或重复填报,否则无效。若台胞子女学生本人没有台胞证,则注明无台胞证,但须填写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号。台生选填此栏,则不填派位片区,只能二者选一。
5、“家长意见”:为必填项。必须由家长填写,并签字或盖章。
二、几类特殊情况的报名
跨片派位、岛内常住户口在岛外小学就读要求回岛内升学、双胞胎捆绑派位等几类学生报名,除填写初招报名表外,还要附上相关申请材料。
1、跨片报名学生除在初招报名表上注明跨片理由和片区外,还要填写跨片报名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等。
2、岛内常住户口在岛外小学就读要求回岛内升学的,应于6月4日、5日向户籍所在区招办报名,填写初招报名表和回岛升学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岛内民办小学就读的思明、湖里区户籍学生要求参加派位的,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招办报名,并填写回岛内升学报名申请表。
3、双胞胎学生的派位片区涉及2所以上中学,要求“捆绑”派入同一所中学的,应填写双胞胎学生绑定派位申请表。
4、属于政策性照顾择校的,如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境外捐资助学等,应于6月18日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三、境外生的报名
1、境外生指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2、在校的港、澳、台、侨、外等境外学生同样参加派位,除选报台生班的学生外,均不必填写境外学生借读申请表。为简便实效,由学校将名单送到区招办,区招办汇总名单后统一送到市教育局基教处审核即可。
3、在公办小学就读的境外生,所在学校涉及本市户籍学生与非本市户籍学生在不同片区派位的,参与本市户籍学生所在片区的派位。
4、在民办小学就读的境外生要求参加派位的,直接向区招办报名,不占民办校推荐派位指标,派位片区根据其居住地确定。
5、在岛内购房的非岛内小学就读的境外生,直接向岛内所在居住地的区招办报名,派位片区根据其居住地确定。
6、选报台生班的学生,仍按照《关于厦门一中双十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招收台生班的实施办法》(厦教局综〔2006〕18号)的规定程序办理,提供规定的相应申报材料,包括台湾学生借读申请表(小学阶段已办理的提供复印件,未办理的需补办,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不必盖章)、学生与家长台胞证复印件、亲子关系证明(仅针对本人无台胞证的学生)等各一份。符合条件要求报台生班的非岛内小学就读的台生,直接向岛内所在地的区招办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