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13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石狮市教育局
(2013年5月)
2013年全市小学毕业生数约6000人。根据泉州市初中招生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市中学布局及小学生源分布情况,现就2013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确保我市各初中校资源的均衡配置,今年我市公办初中校招生仍然采取“按镇(街道)划片入学”的办法。
(二)小学毕业生的常住户口是确定其在何服务区中学入学的依据。2013年初中招生,凤里、湖滨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2012年12月3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中学;凤里、湖滨户籍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2013年5月3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中学。
(三)根据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办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
(四)民办初中校招生应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不得对小学毕业生实行考试入学。民办学校初中可依据报名者提供就读小学期间的《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进行招生。
(五)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纳入我市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以公办学校为主渠道统筹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原则上按其家长的暂住证作为学生在何服务区中学入学的依据。如学校无剩余学位,则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六)实行“小班化教学”,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配置初中班额。我市初中班额分别按50人设置。
二、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凤里中学等三所中心城区学校初中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中心城区初中的招生容量,满足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我市优质初中资源的均衡配置。我市从2012年秋季起,复办石狮一中初中部;石光华侨联合中学初中部校区改造,列入2013年石狮市重点建设项目;凤里中学今年秋季将整体搬迁至新校区上课。
2013年秋季,我市中心城区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和凤里中学3所学校初中招生将实行“填报升学志愿”及“抽签派位”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石光华侨联合中学14班,石狮一中6班,凤里中学14班。
(二)招生范围
1.凤里及湖滨办事处户籍(户口验印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的小学毕业生。
2.凤里办事处大仑、宽仁、五星、实验小学及湖滨办事处新湖、林边、长福、第二实小和第三实小借读的非服务区户籍(包含本市户籍、港澳台等境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以上学生必须在市区小学借读三年(含三年)以上。
(三)录取办法
1.“服务区学生”入学
(1)为保持我市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和凤里中学3所学校生源的相对均衡,今年以上3所学校的“服务区学生”(凤里及湖滨办事处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仍采取“填报升学志愿”的办法安排入学。宝盖镇塘边村、前坑村、前园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石狮一中;宝盖镇铺锦村户籍、洋内亭拆迁户的子女直接就读凤里中学。
(2)凤里及湖滨办事处籍(户口验印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石狮市2013年初中招生报名表》中填报升学志愿,学生可从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和凤里中学3所学校中选择2所学校作为初中升学志愿。先按学生填报的升学第一志愿进行录取,如填报某一学校志愿的学生多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抽签派位的形式安排入学;未抽签派位到的学生,则从学生填报的第二志愿录取。
(3)各小学在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时,应加强对我市初中办学成效的宣传,正确导向,根据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分流,确保初中升学志愿的相对均衡。
(4)照顾录取。全市小学毕业生,凡属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照顾录取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或凤里中学:
①校官以上干部随军子女(提供军衔证原件及影印件、监护人所在部队证明、直系关系有效证明)。
②闽南理工学院、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鹏山工贸学校、石光华侨联合中学、石狮一中、凤里中学在职教职工直系子女(提供在职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
③在石狮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合法正常居住的台商子女(提供身份证明、监护人证明、居住证明及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材料)。
④在职正教授或相当于正教授的技术人员子女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子女(提供直系关系有效证明、父亲或母亲的职称证件及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⑤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子女按《泉州市加强高层次人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人综〔2013〕6号)有关规定,提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符合以上照顾录取条件的学生,均应在6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可向教育局中教股领取申请表),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可照顾录取。
(5)录取时间:7月1日至7月5日
2.“非服务区学生”入学
(1)凤里办事处大仑、宽仁、五星、实验小学及湖滨办事处新湖、林边、长福、第二实小和第三实小借读的非服务区户籍(包含本市户籍、港澳台等境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可填报凤里中学“申请借读志愿”。凤里中学将按“剩余学位”、学生填报的“申请借读志愿”志愿抽签派位入学。
(2)抽签派位无法安排入学的学生:①本市户籍小学借读生回原户籍地所在服务区中学入学。②暂住服务区属凤里办事处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安排在石狮三中入学;暂住服务区属湖滨办事处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就近安排在锦峰实验学校入学。③以上学校如无剩余学位,则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入学。
(3)录取时间:7月5日至7月10日
三、中心城区以外学校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中心城区以外学校初中招生,按小学毕业生的常住户口确定其在何服务区中学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暂住证所属服务区中学给予安排入学。具体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如下:
学校 |
招生计划/班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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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实验学校(民办) |
6 |
面向全市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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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八中 |
10-12 |
鹏山附小和灵秀镇的各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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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三中 |
8 |
三中附小、宝盖镇的龟湖中心、后垵、塘头、上浦、玉浦和雪上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部分暂住凤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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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峰实验学校 |
8-10 |
锦峰实验学校、宝盖镇的宝盖第二中心、坑东、桃源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部分暂住湖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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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中学 |
8 |
永宁镇的永宁中心、美江、梅林、陶青、沙堤和霞泽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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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江学校 |
3-4 |
永宁镇的银江学校、岑江和官聘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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蚶江中学 |
12 |
蚶江镇的各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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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二中 |
6 |
锦尚镇的各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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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五中 |
8 |
鸿山镇的各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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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七中 |
8-10 |
祥芝镇的各小学,就读以上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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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门学校(民办) |
2 |
面向全市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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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体校 |
1 |
面向全市招收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等六类体育特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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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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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时间:7月10-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