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初中、小学:
现将《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6日
抚顺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从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实施 “阳光分班”,方案如下:
一、分班原则
1. 公平原则。均衡搭配班级任课教师,均衡搭配班级学生,抽签确定班级序号,保证学生享受相对均等的教育资源。
2. 公正原则。各方代表现场监督,保证分班过程的规范、公正。
3. 公开原则。现场公示教师任教班级安排、班级学生名单,现场公布分班结果,增强分班工作透明度。
二、操作步骤
1.确定班数。各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实际学生入学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
2.学生编班。小学阶段根据新生报名人数,平均编入班级,每个班级的男生人数、女生人数基本相同;初中阶段依据小学六年级毕业考试成绩,将男学生、女学生姓名分别依次排列,按照班级数采用“蛇形”办法编班,每班男生人数、女生人数基本相同。
3.打印名册。把编好的班级以代码A、B、C……排序,打印每班学生名册一式四份(教育局备案一份、学校备案一份、抽签使用一份、公示一份)。
4.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各学校按照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均衡搭配、新老教师均衡搭配、男女教师均衡搭配等原则,确定各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并将各班主任任教班级的序号予以公示。各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表打印一式三份(教育局备案一份、学校备案一份、公示一份)。
5.班主任公开取得任教班级学生名册。现场分班时,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工作人员监督,各校在学校操场进行公开操作。具体操作步骤:
①学校组织全体新生以班级为单位按班级代码(A、B、C……)在学校操场列队。每班学生队伍前面设一个标志牌,样式为:
A(B、C…)班 学生名册
()年()班
②班主任依班级顺序抽取抽签顺序号,再按照抽签顺序号在指定位置站成一排。
③将班级代码签折好后放入抽签用的空箱内,班主任按照抽签顺序号抽取班级代码签,并面向学生、家长和监督人员当场公布。
④班主任在与自己抽取的班级代码相对应的四份学生名册上签字,在标志牌上写清班级顺序号,按照学校统一指挥逐一将班级学生带入教室。
6.记录分班结果。抽签确定班主任后,班主任、校长和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分别在三份学生名册上签字。班主任带走一份学生名册,另两份学生名册分别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存,并将学生名册(带有班级顺序号和班主任姓名)电子版报市(县、区)教育局基教处(科、股),电子邮箱另行告知。
三、时间安排
1.市教育局确定直属初中、小学的分班时间表,各县(区)教育局确定所属初中、小学的分班时间表。
2.各中小学于8月28日前做好新生分班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各班级学生名册,制作各班级标志牌等)。
四、相关规定
1.均衡搭配教师。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综合考虑每位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均衡配置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确保每一组合师资力量相对均等。
2.均衡搭配学生。各学校要按照预设的班级数,将学生按学习水平、男女生比例进行合理搭配,确保组合后的各个班级在学生人数、性别比例、学习水平及自我管理能力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
3.规范分班行为。各中小学必须平行分班,不得分设重点班,也不得变相分设重点班。严禁出现大班型,班额要限定在省定范围之内,入学后年级中最大班额和最小班额之差不得多于3人。
4.严禁中途择班。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分班工作结束后不允许在校内私自给学生调班,也不允许通过校际之间借读的方式变相择班。后续转学的学生也要平行分到各班级中。
5.加强过程监督。市、县(区)教育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记者对分班工作进行监督。各学校要组织好观摩现场分班的学生家长,在有序的状态下监督分班工作,确保分班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分班结果的公平公正。
6.严格责任追究。校长是分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秋季开学之后和学期之中,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不定期检查,对新生编班结果及进班就读情况逐班核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依据省、市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和政纪处分。
7.各县(区)、各学校要统一按照本方案执行,不得再出台与本方案相悖的分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