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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淮南中考指标分配录取政策

来源:淮南市教育局 2013-4-25 10:09:50

 

2013淮南中考指标分配录取政策

 

继续实行将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省级示范高中(若招收特长生,需在特长生招生的基础上)拿出招生计划数的80%作为分配指标(简称80%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实际参加中考的应届生人数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淮南市首批省级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面向全市分配,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面向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分配,凤台一中面向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分配。
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享有该初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在社会报名点参加报名的考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享受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分配政策。
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中的80%作为基础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20%作为奖励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省市级特色(示范)初中和本年度市级德育示范学校。指标分配详见《关于分配2013年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的通知》。
享受指标分配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各省级示范高中的指标分配控制线。控制线在正式录取之前划定,具体是以各校招生计划数的80%为基数,从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一名考生分数下降20分作为各校的指标分配控制线。省级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录取名单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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