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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祁门县教育局2014祁门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黄山市祁门县教育局 2014-5-31 12:33:11

祁招委〔2014〕3号
关于印发《2014年祁门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办[2014]10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4]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实际,特制定《2014年祁门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考中招  实施细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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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报:市招委、招考办,叶学军部长,陶丽娟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招委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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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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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
 

2014年祁门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县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确保全县中考报名、考试、录取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中考组织领导
一、中考工作领导
全县中考中招工作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生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中考工作组织
(一)县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中考中招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县招生考试负全面领导责任,县教育局领导作为直接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晰工作程序和步骤,从管理、人员和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中考以县为单位设置考区,考区设考区委员会,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考区主任,教育行政部门及中考考试机构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有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考区委员会领导、组织、管理本县考区的考试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中考考点设在祁门一中。
(三)县教育局负责对中考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中考工作人员要熟悉业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考试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见附件11),监考教师采取城区校际之间互换的办法,每个考场监考教师来自不同学校,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执监考场。
(四)加强中考的巡视、督察工作。中考巡视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中考巡视人员要严格按照《巡视(检查)员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考风考纪。
(五)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初中毕业生进行升学指导,合理分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辟中职招生专栏,发布中职招生信息,开通咨询热线,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向考生家长和社会介绍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政策和招生专业以及毕业生就业和升学情况。各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进校入班,积极组织生源,努力完成各项招生任务。
三、中考信息管理
(一)考生信息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是分析招生情况、实施招生监督、总结招生工作的基本资料,也是维护考生利益和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
(二)各校要加强和充实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加强对计算机使用管理及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科学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县招生办负责统一做好中考中招的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完整。
(三)中考报名全面实行信息化报名,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第二部分 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
  2.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考试。凡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回报考地参加体育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总分值为4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由考生抽签考一科,总分值为15分。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4.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均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凭医院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并报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4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5.考试时间:
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
6.英语听力考试在英语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听力考试磁带播放完毕,再进行笔试部分,有关要求在试题中另有说明。听力考试的要求及偶发事件的处理(见附件4)。
二、试卷运送与保管
(一)保密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规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包括备用卷)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在试卷的印刷、交接、保管等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确保保密和安全。
(二)试卷的运送
县招办于6月10日到田家炳实验中学领取试卷,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当场清点清楚。试卷须专车运送。车辆密封、车况良好,并有公安、保密人员参加,三人以上押运。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运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到人不离试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任何无关人员乘车。
(三)试卷保管
中考试卷必须存放在县教育局试卷保密室。自试卷运抵考区起,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4人以上24小时值班。另有人员在试卷保密室周边巡视。保管期间逐日做好规范的书面记录。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试卷应分类、分科目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贴上标签,注明试卷袋数、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拆封。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一般为每科开考前两小时以内,山区或路途较远的考点,可控制在每科开考前三小时。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领卷时,应由两人以上共同签字领取。
备用卷必须在考点发生特殊情况(如试卷印制、装袋错误等)下,由考点主考请示考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启用。考试结束后,备用卷要随同答卷运回试卷保密室,并经试卷保管人员办理验收手续。
三、考点的选择与设置
1、考点选定:2014年中考考点设在祁门一中。
考点内要干净、整洁,无闲杂人员。考试期间考点内及周边要暂停建筑施工。
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 “2014年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黄山市祁门考区××考点”的大横幅。考点内要升国旗、插彩旗,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诚信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口号。
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内容包括:①《考点示意图》、②《考试科目时间表》、③《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5)、④《考生守则》(见附件6)、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7)等有关内容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号码为4512300),设置举报箱。
考场周围五米处,要划出警戒线。
2、考点内机构的设置
每个考点配备考点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考点正副主任由考区领导聘任,主任、副主任要遵守《主考、副主考职责》(见附件8)。考点须成立“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同时要设立“试卷验收装订室”、“领队休息室”、“广播室”、“茶水供应点”和“自行车停放处”等。
3、监考人员的选聘
监考人员是考试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必须按照下列要求选调、配备监考教师;
①监考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认真恪守《监考员职责》;
②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来自不同单位,其中女同志1-2名,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
③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的人员和教师不得监考;
④监考人员必须经考点审查资格、接受培训后方可聘用。
4、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点必须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学习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和处罚办法;进行监考、发卷、收卷、装订试卷等业务培训;通报上年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考场布置
每个考点设若干考场。每30人编排为一个考场。
要做到每个考生单人、单桌、单行。考桌一律背向考生,考桌前后要整齐,左右要平行,间距要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考场内标语、墙报和黑板报等均应撤除或用白纸覆盖。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要注明本考场的座位号。
四、考试程序
考试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程序》(见附件9)和《考试偶发事件处理意见》(见附件10)进行。
(一)开考前
考点主任或副主任应召开本考点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巡视检查员组织监考人员随机抽签决定所监考场。各类人员都要佩戴工作证。
开考前二十分钟(第一科考前三十分钟),各考场监考人员二人共同到考点考务组领取当堂考试试题、草稿纸、考场座次表(或考场签到表)等。领取试题时,经核对无误签收后直接进入考场。考点主任或副主任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人员和巡视检查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生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第一场考试,监考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和其它考试注意事项,其余各科只宣布该场考试的注意事项。开考前十分钟,当众将密封的试题袋拆封。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本场考试试卷有几张、共多少页,请考生清点;然后,指导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上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
(二)考试
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另两位监考员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发出开考信号后,考生一律使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答卷,铅笔除作图需要以外,用作答题部分一律以“0”分处理。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英语科目听力考试要求见附件5),主监考将本考场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等情况如实填入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目里,并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准考号”和“座位号”,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考生在开考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如试题有印刷问题,接统一更正通知后,可写在黑板上。提醒考生注意,考生不得用红笔或者铅笔在试卷上答题。考场需要使用备用卷的,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
监考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制止。对已形成违纪事实的,监考人员要认真在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内记录清楚,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考试期间除本考场监考人员、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检查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
考试终了前十五分钟,主监考应提醒考生掌握时间。要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让考生提前答卷,也不能延长考试时间。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主监考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后继续监视,监考员检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试卷是否完整,然后依次将试卷(含缺考试卷)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收集整理好一同将试卷送验收装订处。
(三)装订试卷
试卷装订前要由验收人进行以下几点检查:试卷份数、张数有无短缺(包括缺考试卷);试卷是否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排列,页码有无颠倒;试卷有无折皱;密封线外有无露出姓名、考号。经检查无误,装订后将密封条贴在试卷密封线上,不准做任何标记。密封后再由验收人进行检查。
(四)交接试卷
各科全部考完后,要立即将考点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试卷交接清单》等,派专车、专人送交阅卷点。
交接试卷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试卷和试卷封面上不得作任何标记。如发现试卷袋破损或密封不严等情况,要当场处理,并作好记录。如发现有舞弊等可疑现象,应立即追查,并及时报市中考领导小组。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
试卷运抵考区,即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等应及时报告上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至试卷运抵阅卷点,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值班。同时,要实行一日一报,有事随时报的报告制度。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如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考场舞弊等)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市招生办。
电话:2519804,2512968
六、加强考试诚信教育
各校要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考生在考前了解考试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中考的公平、公正。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教育部“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
第三部分 阅卷
6月16日下午各区县送卷至田家炳实验中学,阅卷工作由市教科院负责全市统一组织阅卷,具体办法由市教科院另行制定。6月22日左右公布成绩,同时公布各区县成绩分档表。
第四部分 志愿
一、志愿填报方式
今年我市将试行中考志愿网上填报。中考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可以到报名点或市县招生机构指定地点上网填报。考生要仔细阅读《2014年志愿填报流程》、《2014年黄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及《2014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表》,认真填写《志愿预填表》并上网填报,志愿一旦提交打印签字,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填报的要求、流程及相关表格另文下发。
二、志愿批次设置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志愿设置分为第1 批体艺特长生、第2批跨区县招生的省示范高中(屯溪一中、歙县中学)和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第3批五年制高职、第4批不跨区县招生的公办普高(含休中)、第5批三年制中职和中专,共5个批次依次录取。各批次最多设三个平行志愿,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
三、志愿填报时间
各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时间为7月1日-7月4日。县招生办负责各报名点的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考生志愿事关中考中招的公平公正,公民办学校要统一要求,尊重考生及家长的意愿,各报名点应积极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解答各批次志愿间的关系和影响,指导考生按自己意愿填报理想的学校。考生志愿一旦确认后,任何人包括学生家长均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如有意向到高中学校就读必须填报志愿,对于不填报志愿或不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任何高中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无志愿的考生。
第五部分 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一)全市公办高中实行划片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各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祁门一中面向本县招收计划内统招生625人,择校生125人;瑞园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择校生80人;屯溪一中普通类计划内统招生中面向祁门县招生20人;其他省、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不论是统招生还是择校生均不面向本县招生。屯溪一中和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生、民办高中(含特色班)、市外国语学校、黟县中学美术班、北岸中学体育班、徽州区一中传媒班和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屯溪一中国际班面向市内其他区县招20人,但面向祁门招生数不得超过2人。
民办高中学校仍实行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根据皖教办〔2014〕10号文件的精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
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考生志愿一旦填报,一律不得更改。学校不得有包办代替填报志愿或有不正当手段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的20%。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在普高控制线上予以补招,但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普高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各公、民办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扩招。凡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建立高中学籍,不发放高中毕业证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和考生个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二)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 市招办分批次对六所省示范高中招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指标划定录取分数线,统招、择校均按1:1划定。
2. 考试总分按805分计算,其中文化课考试满分750分、体育考试满分40分、理化实验操作满分15分。录取投档分数由考试总分和政策加分组成。
3. 凡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良好”以上;报考兼具普及性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黄山一中、祁门县一中、黟县中学)统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放宽至“合格”以上;报考省示范高中择校生和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为“合格”以上。
4.省示范高中录取按照黄教基[2014]46号文件有关要求,将统招名额的80%分配到各公、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即每所初中有不同的录取分数线。在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录取时,先录取20%的统招生,形成20%统招生分数线,而后,分报名点录取80%的“统招生”,如遇考生分数低于20%统招生分数线30分以上的,则收回指标,再从高分到低分将统招计划录满为止。
5. 为控制初中毕业生重复教育,历届初中毕业生和在初中阶段读了四年的应届毕业生(有医疗证明的休学除外),报考省示范普通高中统招的,提高30分录取分数线。
(三)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公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以及择校生的综合素质录取标准均为“合格”以上;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招生指标,按照志愿由招办分校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没有完成择校计划的学校,允许补录因志愿原因落榜的考生。民办高中招生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录取标准由学校自行制定。全市制定统一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突破市控分数线录取考生。
以上(二)(三)项录取办法,依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政策加分)。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可同时投档录取。
(四)中考政策性加分。标准及审核办法如下:
1.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当地侨办开具的相关证明。
2.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烈士证。
3.凡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及当地组织部门的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当地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证明材料。
5、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五)普通高中特长班、特长生招生办法。从今年起,凡报考屯溪一中体育特长生、歙县二中体育特长生、黟县中学美术班、徽州区一中传媒班、歙县北岸中学体育生的考生须经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后,方能填报相关学校志愿。具体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六)田家炳实验中学宏志班必须在严格执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条件下招生,招生名单和考生申请表须报市教育局监察室和市招办审核批准后放在首批录取。
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五年制高职录取由省统一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市招办根据省下达的职业类招生计划向全市公布(见黄山教育网)。录取原则将依据考生达线分数和志愿,再结合招生计划1:1投档录取。对调剂到我市的高职计划,仍然采取上述原则录取。
(二)三年制中专录取原则上不设最低录取控制线。省内的三年制中专招生计划录取,市招办将进行宏观指导,适时根据招生情况进行调剂生源,适当延长补录取时间。
(三)为提高我市高中阶段综合升学率,只填报高中志愿而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市招办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招办可再一次进行宣传发动,鼓励考生积极填报征集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市招办及时将录取信息反馈给各区县招生办。
(四)凡外省申请调剂到我市录取的招生计划,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进行录取。
本实施细则由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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