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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晋中中考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的条件

来源:3773中考 2013-5-21 11:49:12

 

2013晋中中考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享受我市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名额:

(一)考生属公办学校学生,初一入学时,属户籍所在地划片分配入学,并在该校备有正式电子学籍,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备案管理,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考生属民办初中学校学生,初一入学时,在学校和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备案管理,并备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不受户口限制)的应届毕业生。

    (三)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满足下列条件,可以享受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名额: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转为我市流入地(县级)居民户籍或在流入地(县级)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取得暂住证1年以上;

2.在流入地按指定或划片分配的初中学校就读,有正式电子学籍,且在该校连续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

(四)符合《晋中市驻地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暂行规定》(市教基字[2009]30号)条件的随军子女。

(五)符合《关于做好孤儿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晋教基函[2011]6号)条件的变更监护人的孤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六)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其他初中毕业生,由各县(区、市)教育局初审,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到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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