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办法
根据《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特制定2014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办法。
一、面试科目、分值及具体要求
1.面试科目:声乐、舞蹈(或器乐)、美术、语言表达。
2.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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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科目 |
声乐 |
舞蹈
(或器乐) |
美术
(素描) |
语言表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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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值 |
50分 |
50分 |
50分 |
50分 |
3.具体要求
声乐:考生在指定的曲目范围内任选一首歌曲进行清唱。
舞蹈(或器乐):考生自选舞蹈片段进行表演或自选一种乐器演奏。伴奏音乐磁带或VCD、CD光盘自备,除钢琴之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带。
美术:考生临摹一幅由考场提供的素描作品。除画纸、画板外,铅笔、橡皮、透明胶带等由考生自带。
语言表达:考生在指定的幼儿故事范围内任选一个故事进行讲述;接受仪表仪态目测考核与现场提问。
二、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组织: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委托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招生办和相关招生学校予以配合。
2.报名:由考生所在学校具体组织,与学业考试报名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信息采集要求准确输入报考信息,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3.面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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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日程 |
考生县别 |
面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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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星期六) |
莲都、青田 |
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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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
(星期日) |
松阳、遂昌、
景宁、云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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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星期六) |
缙云 |
缙云县教师进修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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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星期日) |
龙泉、庆元 |
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
4.评委组成:评委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专业教师组成。每科评委由5~7人组成。
5.面试流程:报到——美术考试——声乐、舞蹈(或器乐)、语言表达——考生办理签离手续。
6.计分办法:评委要熟悉评分标准,在各科分值范围内严格按评分标准打分。计分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保留1位小数)。
7.美术阅卷:集中到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统一阅卷。
8.成绩统计与公布: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负责面试成绩的统计,市招考中心负责面试成绩的统计监管与成绩公布。
三、考试工作纪律
1.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和规定,严格遵循操作规程。
2.考试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允许串岗、脱岗、私自调换工作岗位。除评委、巡视领导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评委要坚持对所有考生统一评分尺度,评委之间不得相互商讨、暗示,要独立、客观、公正地打分,不打人情分。
4.考试分数不得随意涂改,若确需更正则要在更改处签名。评委打分后必须要在评分表上签名。
5.考试期间,所有评委及考场工作人员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纪检监察人员统一保管。评委及考场工作人员午餐、午休期间不得离开考区。
6.评委和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吃请,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的钱物。凡发现在面试期间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工作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和行政处分。
四、安全管理
1.考点学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预案。必要时要请当地公安部门派员协助配合。
2.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各考生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有五人以上参加面试的学校要落实专人带队,五人以下的要通知考生家长陪同。
3.建立考生安全信息档案,考生离开考点要办理签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