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E级: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被评为E级。
①201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为不及格(59分以下);②参加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不端正、到课率在90%以下;③初三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初三学年不合格或初一、初二都不合格。
⑵P级: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应被评为P级。
①201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定达到及格以上(60分以上);②参加体育与健康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态度较端正,到课率在90%及以上;③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初三必须合格,初一初二至少有一年合格。
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必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残联的证明,经校评定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免测,可根据上述第②条评定P级。
⑶A级
①在初中三年学习阶段中,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凭有效证明,向学校申请并免试直接认定为A级。a在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比赛中获奖;b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初中学生;c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体育类项目获奖者。
②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成绩达26分(含)以上为A级。体育考试的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通知》执行。
3)操作程序
⑴P级和E级的认定由学校考核评定,测试办法可通过平时测试与统一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评定小组根据学生初中三年体育课的出勤情况,参加活动的记录、学习态度、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等第、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等情况,通过查看《学生成长记录册》,给予学生测评等第P或E的认定。
⑵A级认定由县考试中心考核评定。
3.劳动与技能
劳动与技能类包含劳动技术与信息技术两个分项。学生的劳动技术、信息技术两项测评,若两项都为E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E级;若两项都为P级或两项中有一项为E级一项为p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P级;若两项中含A级而无E级者,则劳动与技能为A级。
劳动技术
1)测评内容
初中劳动技术学科学业评价,以该生在校三年内五个学期的期末评价(学期评价)为依据,要求综合该生在整个劳动技术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技能及能力发展等方面进行评定。
2)测评方式
⑴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的测评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的兴趣、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以及课外实践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评价依据。
⑵学习效果
①认知水平。以通用知识和本土知识为主,由学校教导处命题,采取开卷形式,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原则上不要求背诵知识概念。②实践能力。教师根据学生参与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所获得的成果[呈现形式为:作品],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定前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标准。
3)测评标准
⑴E级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既定为E级:
①对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缺乏兴趣、不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课到课率在90%以下;②作业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者。
⑵P级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定为P级:
①对劳动与技术课程学习兴趣、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学生必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②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者;③平时作业成绩至少70%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或自选强项——各类劳技类作品、科技类作品、创新类作品等(一学期内作业2件)达到优良者。
⑶A级
学生在P级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确定本项测评等第为A级。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劳技创新操作大赛和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②在初中阶段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中小学科技比赛(包括劳技作品展,空模、海模、车模、机器人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③初中阶段参与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中手工制作和劳技作品并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信息技术
1)测评内容
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评价,以该生在校三年内五个学期的期末评价(学期评价)为依据,要求综合该生在整个信息技术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技能及能力发展等方面进行评定。
2)测评方式
2013年继续初中毕业生信息技术考查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各校可以结合该生在信息技术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进行。
3)测评标准
⑴E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E级:
①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上课出勤率不到90%者;②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课程开设未能按课程标准开齐开足的学校的学生;③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两个E级及以上。
⑵P级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P级:
①初中阶段信息技术学科上课出勤率达90%以上;②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三个P级及以上。
⑶A级
学生在达到毕业终结性评价为P级的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定信息技术学科A级: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浙江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二级合格以上获得者;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兴趣特长运动会中程序设计、网页制作、文档处理获奖者;
③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信息技术学科相关的各类竞赛(由教育部门组织),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
④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信息技术学科学期评价中出现三个A级及以上者;
⑤学校组织信息技术技能测试,成绩优秀者。
4.探究与实践
探究与实践评定包括综合实践活动与实验操作两项。学生的综合实践活动、实验操作两项测评,若两项都为E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E级;若两项都为P级或两项中有一项为E级,另一项为P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P级;若两项中含A级而无E级者,则探究与实践为A级。
综合实践活动
1)测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各种教育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内容,主要检查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
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等情况,验予学生P或E的认定。
2)测评方式
⑴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的测评主要包括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学习的兴趣、上课的到课率、学具准备、课堂学习参与度、作业完成率以及课外实践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评价依据。
⑵学习效果
学生的学习效果主要从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两方面测评。
认知水平:以通用知识和本土知识为主,由学校教导处命题,采取开卷形式,由学校组织施考、阅卷,原则上不要求背诵知识概念。
实践能力: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各种教育活动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习所获得的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具体呈现形式可通过作品、小论文、调查报告、表演(单独或小组,集体项目人数限制在四人以内)、演讲、演示等,在评定前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行标准。
3)测评标准
⑴E级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既定为E级:
①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学习缺乏兴趣、不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上课到课率在90%以下者;②在初中阶段,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没有研究性课题者(包括个人或集体);③对学校组织的一些社会服务性的实践活动无故不参加者;④作业完成率未达到90%以上者。
⑵P级
凡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者,即定为P级:
①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各种教育活动学习有兴趣、能认真参与课堂学习,学生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同时参与学校组织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每年2次及以上;②在初中阶段,学生在研究性学习中,有个人(或集体)的研究性课题,并进行活动;③作业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④平时作业成绩70%达到及格及以上者,或自选强项——各类研究性学习小论文、社会实践活动成果等每学期至少有2件作品达到优良者。
⑶A级
学生在达到P级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确定本项测评等第为A级。
①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研究性学习论文,普法、环保、安全、科普、主题德育、读书征文活动及演讲等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②在初中阶段参与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研究性学习,其成果在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公开发表者(集体项目为前四名主要参与者);③在初中阶段荣获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社会团体授予的优秀青年志愿者或其他社会性荣誉称号者。
实验操作
1)测评内容
初中实验操作学业评价,以该生在校三年内四个学期的期末评价(学期评价)为依据,要求综合该生在整个实验操作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技能及能力发展等方面进行评定。
2)测评方式
2013年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测试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各校可以结合该生在实验操作课堂学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学习表现等进行。
3)测评标准
⑴E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E级:
①初中阶段实验操作上课出勤率不到90%者;②初中阶段理科实验开出率未达90%的学校的学生;③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实验操作学期评价中出现两个E级及以上。
⑵P级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测评成绩应评定为P级:
①初中阶段实验操作上课出勤率达90%以上;②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实验操作学期评价中出现三个P级及以上。
⑶A级
学生在达到毕业终结性评价为P级的基础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确定信息技术学科A级:
①初中学段参加县实验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②初中阶段四个学期的实验操作学期评价中出现三个A级及以上者;
③学校组织实验操作测试,成绩优秀者。
附:
1.遂昌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A级免试认定申报表
2.遂昌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P、E级人员名册
3.遂昌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A级人员名册
4.遂昌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汇总表
5.遂昌县 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评语表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