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有本区常住户口、综合素质评价五项基础性发展目标全达C级(含C 级)以上、考查科目全达合格标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考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校的专业合格证。 在外地就读回我区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借读地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就读学校、统编学籍号等信息)报名。 外地在我区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普通高中;本人及家长自愿在我区借读的,须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后方可报考。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普通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符合入学条件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可以继续升入高中就读,其报名规定、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2.报名时间:5月16日-17日。 3.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持户籍证明(外地户籍在我区借读学生、在外地就读回我区报考的学生须持原籍户口簿和报考申请表)、考生简明登记表、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音美专业测试合格证以及考生报名信息库,到基础教育科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4.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区教体局负责对考生报名信息的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高中学校在新生入学时负责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核,凡准考证、录取通知单与新生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5.经费: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用由区财政拔款,不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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