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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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项目 |
非配额正招 |
配额正招 |
特长生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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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中学 |
190 |
1120 |
40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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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十一中学 |
150 |
750 |
1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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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三十三中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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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双语中学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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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50 |
(二)定校配额政策
1.定校配额资格生条件
(1)具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2)市第一中学配额生,必须是小学对口直接升入初中学校且连续就读至毕业,同时小学阶段在2009年5月1日后无跨区、县的择校行为。
市第三十一中学配额生,必须是初一入学即在配额学校就读,且连续就读至毕业。
(3)录取第一中学配额生时须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体育与健康)及格(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后总分至少达到516分)。
军人子女遵照《关于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文件精神执行。)
2.定校配额指标分配方法
(1)学校定校配额指标=该校定校配额资格生数×定校配额分配比例(定校配额分配比例=定校配额指标总数/全市定校配额资格生总数)
(2)定校配额指标分配原则
遵循四舍五入原则(正招生总计划不变,如配额指标超过配额计划指标,配额指标超出部分占用非配额正招计划;如配额指标达不到配额计划指标,剩余部分列入非配额正招计划)。
3.收回的配额指标及录取办法
(1)收回配额指标:
指学校符合成绩要求的配额资格生数不足配额指标数而余下的指标。
(2)录取办法
收回的配额指标列入非配额正招指标,按成绩择优录取。
(三)照顾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指导意见》(黑教基一〔2015〕17号)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照顾政策做如下规定:
1.具体项目及所需佐证材料
(1)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遵照《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文件精神执行(军人子女须出具军分区证明、户口、军人身份证及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子女须出具户口及市民政局证明)。
(2)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考生加1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须出具户口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须出具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程序
(1)初审:由学校负责,于4月5日进行。
(2)公示:由学校负责,于4月6日-4月12日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3)复审:由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初中学校将复审材料按类别整理,上交时必须附汇总表。
(2)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只加一项最高分。
(四) 学校过程性评价、检测科目内容及结果运用
1.评价、检测内容及结果运用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探索实践、审美与表现四个维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维度必须均达到B等以上且至少有三个A等方可被省级示范高中正招录取,有D等存在的不能被市级示范高中正招录取。
(2)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和健康基础知识测试
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在录取配额生时按满分20分计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健康基础知识测试由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在录取配额生时按满分4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2.评价、检测结果上报及公示时间
4月6日-4月12日各单位将评价及检测结果在学校公示,报名时将评价、检测结果以电子稿和文本形式各一份上报到中教科,文本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关于特长生招生相关要求
1.市第一中学
(1)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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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招生人数 |
项目 |
招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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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25 |
100米 |
(男) 2 |
|
(女)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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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 |
(男) 1 |
|
(女) 1 |
|
400米 |
(男)1 |
|
3000米 |
(男)1 |
|
足 球 |
(男)11
(其中守门员1人) |
|
(女) 2 |
|
铅球 |
(男)2 |
|
速滑(1000米) |
(男)1 |
|
速滑(500米) |
(女) 1 |
|
音乐 |
8 |
钢琴 |
3 |
|
声乐 |
4 |
|
舞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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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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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标准: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340分(含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40分),在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基础上按特长成绩择优录取。
2.市第三十一中学
(1)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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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招生人数 |
项目 |
人数 |
|
体育 |
34 |
100米(男) |
1 |
|
200米(男) |
2 |
|
800米(男) |
2 |
|
跳高(男) |
1 |
|
跳远(男) |
2 |
|
足球(男) |
11(其中守门员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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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滑(男1000米) |
1 |
|
铅球(男) |
2 |
|
100米(女) |
2 |
|
800米(女) |
2 |
|
跳高(女) |
1 |
|
跳远(女) |
2 |
|
足球(女) |
2 |
|
铅球(女) |
2 |
|
速滑(女500米) |
1 |
|
音乐 |
30 |
民族舞蹈 |
6 |
|
民族唱法 |
4 |
|
美声唱法, |
3 |
|
流行唱法 |
4 |
|
民族器乐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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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乐器 |
7 |
|
美术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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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录取标准:特长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非配额正招录取分数线的50%(含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40分),在文化课成绩达标的基础上,按特长成绩择优录取。
(六)普及高中试点学校招生政策
市三十三中学将继续实施普及高中教育试点工作,具体招生优惠条件如下:
1.入学后学校比照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有关待遇,实行“两免一补一奖励”政策,即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在三十三中考入重本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考入普通本科的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
2.该校的学生将充分享受国家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的助学补助,对特困家庭的学生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
3.家庭困难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直接入学。
该项政策由市第三十三中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负责人:辛玉海,联系电话:13796916961。
(七)双鸭山市双语中学招生办法
双鸭山市双语中学是一所封闭式、寄宿制、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学生可自行到学校进行报名,由学校依据相应招生办法录取,市教育局备案。负责人:邸丹,联系电话:0469-6686770 13351057345。
(八)录取工作
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公办普通高中正招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违规招收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1. 志愿填报
(1)考生不可兼报:三十一中正招、三十三中正招
(2)志愿填报时间: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考生志愿。
2.录取办法
市第一中学按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市三十一中学、市三十三中学按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语、数、外三科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顺序
第一批次,市第一中学非配额正招录取;第二批次,市第一中学配额生录取;第三批次,市第一中学特长生录取;第四批次,市第三十一中学和市第三十三中学非配额正招录取;第五批次,市第三十一中配额生录取;第六批次,市第三十一中学特长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