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教育局、各直属初中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67号)、《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关于印发双鸭山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2〕71号)的精神,结合2013年龙东地区联合命题工作方案,现对我市201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 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科目
初二学年(八年级):地理、生物
初三学年(九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
政治、历史、体育健康测试
(二)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20分;物理、化学、地理、生物、政治、历史学科卷面总分分别为100分(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按50%折合后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体育健康测试总分为40分。
(三)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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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时间 |
学科 |
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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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 |
上午8:30—10:30 |
语文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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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30—15:00 |
物理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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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30—17:00 |
历史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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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
上午8:30—10:30 |
数学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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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30—15:00 |
化学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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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30—17:00 |
政治 |
9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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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 |
上午8:30—10:30 |
外语 |
12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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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16:30 |
地理、生物 |
各60分钟 |
(体育考试相关内容见《关于印发2013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课程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双教字〔2013〕72号)。
二、市区考试报名工作
(一)报考普通高中资格条件
1.必须是初中应届毕业生;2.在市教育局有学籍且学籍档案健全;3.有双鸭山市市区户口(民办学校学生除外)或随父母来我市就读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报名(需出具户籍及相关证明)。
(二)定校配额资格生条件
1.具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
2.省级示范高中配额生,必须是小学对口直接升入初中学校且连续就读至毕业,同时小学阶段在2009年5月1日后无跨区、县的择校行为(民办学校学生读满毕业学年即可)。
市级示范高中配额生,必须是初一入学即在配额学校就读,且连续就读至毕业(民办学校学生读满毕业学年即可)。
(援藏干部子女、军人子女和外来投资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按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20日—5月24日各学校持考生报名表到中教科报名,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中教科邮箱zjk-898@163.com。
(四)户口审核程序
1.初审:学校负责,在报名前审核完毕;
2.复审:由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考务费
执行《双鸭山市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双教联字[2010]3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各学校在报名同时将考务费交到市教育局计财科。
三、照顾政策
(一)具体项目及所需佐证材料
1.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遵照《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黑教联〔2012〕22号)文件精神执行(军人子女须出具军分区证明、户口、军人身份证及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子女须出具户口及市民政局证明)。
3.蒙古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柯尔克孜族、鄂温克族、赫哲族、锡伯族考生加10分,其它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须出具户口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子女加5分(须出具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5.侨眷及其子女在同等分数情况下优先录取(须出具外事侨务办公室的证明、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6.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出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二)审核程序
1.初审:由学校负责,于5月14日进行。
2.公示:由学校负责,于5月15日-5月24日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
3.复审:由中招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1.各初中学校将复审材料按类别整理,上交时必须附汇总表。
2.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只加一项最高分。
四、学校过程性评价内容及结果运用
(一)评价内容及结果运用
1.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合作与探索实践、审美与表现四个维度。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各维度必须均达到B等以上且至少有三个A等方可被省级示范高中正招录取,有D等存在的不能被市级示范高中正招录取。
2.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
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体育课成绩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在录取配额生时按满分20分计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二)评价结果上报及公示时间
5月23日-5月31日各单位将评价结果在学校公示,5月31日将评价结果以电子稿和文本形式各一份上报到中教科,文本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五、 学业水平考试结果运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伟
副组长: 刘继业 马野平 赵淑丽 夏玉杰
陈传波 刘志军 陈广海
成 员: 李洪奎 赵国志 王大中 何祚才
刘立军 关 忠 张党生 吕学文
韩宏利 孙淑华 王立友 彭广军
牛守生 张国权 李春玲 常宏民
李 东 于敬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王立友。
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中教科,电话:6165540、6165529。
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内容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