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设置
考生志愿分四大类:“3+4”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三二连读与五年一贯制志愿,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
1、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院校分段培养“3+4”教育(简称“3+4”)志愿。共设3个志愿;其中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一个学校和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2、普通高中志愿。中心市区、峡山区的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三个,分别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可以最多填报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三志愿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其他两个志愿不再填报)。寒亭区、坊子区和滨海区,普通高中志愿共设两个,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以分别填报一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或者只填报一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第二志愿不再填报)。
3、中等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分段培养三二连读教育(简称“三二连读”)与初中起点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教育(简称“五年一贯制”)志愿。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设置两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顺序志愿设一个专业志愿。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两所学校。
4、普通中专教育(简称“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教育(简称“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志愿。共设一个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一所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技工学校。
填报志愿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市区以外民办普通高中的,可直接到报考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不参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
指标生不需单独填报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即相当于填报了该校的指标生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普通生、艺体特长生两类,其中艺体特长生志愿仅限参加该招生学校组织的艺体专业考试并达到规定要求者报考。
考生应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超出范围的志愿学校为无效志愿。自由选择报考志愿是考生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和干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将无法参加其它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