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出台 网上填报志愿 来源: 水母网 昨日(6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公布了《2014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和择校生三类。
非区籍考生可报十四中三中分校、四中、民办高中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务工作由芝罘区教体局统一组织,5月10日至16日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凡未取得该区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得参加芝罘区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在芝罘区就读的非芝罘区籍学生在能够保证在芝罘区读完高中且参加高考的前提下,原则上可报考烟台三中分校、烟台四中、烟台十四中和民办高中(报考青华中学的学生必需是山东省内户籍),在学校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基础上,芝罘区教体局进行复审。
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阻碍学生自主选择报考志愿。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选报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志愿,今年,芝罘区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报名方式。
六区明年起建立统一招录平台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包括统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和择校生三类。按照市局要求,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70%,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3.3%,择校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6.7%;非省级规范化普通高中,统招生数为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78.3%,自主招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择校生数为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6.7%。上述三类招生必须按照统招生、自主招生、择校生的顺序依次完成。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普通高中的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考试命题要求减少学生死记硬背的内容,杜绝偏、难、怪的题目。从2015年开始,市内六区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6人
实行以基础素养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录取新生。以学业考试成绩为主,将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等级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限定条件。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今年继续将统招招生计划的85%用于分配指标。
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放在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按自主招生计划学生数的1.1倍,在各高中的统一录取分数线下30分以内,优先按成绩和考生的报考志愿,在基础素养评价结果是等级为A 或者B、且标志性成果翔实丰富的考生范围内确定资格考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它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招生班额不得突破56人。(李京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