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照顾条件
参照2015年国家对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照顾政策,我市对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应届考生,在中考总分加分照顾:
(一)鼓励性加分项目。
体育特长生中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经市中招办复核复测确认资质后具备加分资格,并经本人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加分分值为5分。
(二)政策性加分项目。
1.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
2.少数民族加7分;
3.归侨、归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10分;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女儿考生加10分;
按照有关规定,以上项目证明均要由市招办审核确认资质后具备加分资格,并经本人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且加分项目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