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
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休、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就的学分要求)者,按照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参照《河北省专接本考试本、专科专业对照目录》)自愿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报名学生应填报《普通高校专科接本教育选拔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报考音乐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报考专项。考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一志愿院校)、参考院校(二志愿院校),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所报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否则所报参考院校无效。报名由专科生就读院校统一组织。
■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农学类九大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基础;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财经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农学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基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基础;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基础。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课程门数应为两门(含两门)以年。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本科院校自行确定。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6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30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师范类、医学类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继实行全省联合命题,师范类由河北师范大学牵头,医学类由河北医科大学牵头,分别成立联合命题组。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三个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联合考试方案由考点院校通知。
■ 选拔
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教育承办院校划定本校各选拔专业的最低控制线,按照公共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
生报考时可填报两个志愿,即报考院校(一志愿院校)、参考院校(二志愿院校),并在服从调剂栏填报是否服从调剂。所报参考院校必须与报考院校具有相同专业,否则所报参考院校无效。报名由专科生就读院校统一组织。
■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农学类九大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基础;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基础;财经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基础;农学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基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基础;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基础。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课程门数应为两门(含两门)以年。具体考试时间由各本科院校自行确定。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6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30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师范类、医学类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继实行全省联合命题,师范类由河北师范大学牵头,医学类由河北医科大学牵头,分别成立联合命题组。师范类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三个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联合考试方案由考点院校通知。
■ 选拔
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教育承办院校划定本校各选拔专业的最低控制线,按照公共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有参考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