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选拔学校应根据我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我委审核备案。经我委正式审核备案(以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后,由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发送学生本人。严禁在我委正式审核备案前,擅自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发布相关的录取信息。
经我委正式审核备案的“专升本”学生的待遇与选拔接收学校相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其学历证书上应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凡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收费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性质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渝价〔2005〕81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1年2月中旬;
(二)下发工作方案和考试大纲:2011年3月上旬;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2011年3月中旬;
(四)全市统考:2011年4月上旬;
(五)学校加试考核:2011年4月下旬;
(六)学校预录及公示:2011年5月中旬;
(七)市教委审核备案:2011年5月下旬;
(八)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并结束此项工作:2011年6月上旬;
(九)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2011年6月中旬。
2011年“专升本”考试科类及专业类别划分
考试科类 |
统考课程 |
专业类别(类别) |
专科就读专业 |
文科 |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基础 |
艺术类 |
影视动画 |
编导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环境艺术设计 |
英语类 |
商务英语 |
普通文科类 |
图形图像制作 |
营销与策划 |
电子商务 |
国际金融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会计 |
会计电算化 |
金融与证券 |
经济信息管理 |
酒店管理 |
旅游管理 |
文秘 |
物流管理 |
影视广告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理科 |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基础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计算机通信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硬件与外设 |
软件技术 |
信息安全技术 |
普通理工科类 |
微电子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数控技术 |
通信技术 |
应用电子技术 |
材料工程技术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电子声像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工程造价 |
光电制造技术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机械设计与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