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交缴报名费通知
各院校:
据教育厅[2008]3号《关于2008年选拔普通高职高专应届优秀毕业生进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通知》,考生报名费按照高考标准收取,参照高考标准报名费为105元整(其中考生所属院校留5元作为报名手续费),若是第一志愿报考福建师范大学的考生,请将报名费交至所属院校,由各院校汇总后统一汇至我校(请注明专升本报名费),不接受考生个人汇款。
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帐号:1402024109008860216 开户银行:工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各院校在汇款前先与福建师范大学联系 联系人:张秀娥 联系电话:0591-2286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