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部及相关专科院校:
根据福建省有关2006年选拔高职高专优秀毕业生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指示精神,遵循高等医学教育的客观规律,并结合我校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将我校2006年高职高专“专升本”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学制
(一)选拔对象:2006年全省高职高专有关专业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一)。
(二)学制:临床医学专业根据其专业的特殊性及省卫生厅、教育厅的要求,其修业年限为3年。护理学、药学专业、医学检验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修业年限为2年。
二、选拔考试科目
采取由省联考联招委员会组织统一考试的形式进行选拔。考试科目为英语(150分)、基础课(150分)和专业课(300分),总分60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详见附件二),各科目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网站(www.fjmu.edu.cn)上公布。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6年2月27日~3月5日。
(二)考试地点:福建医科大学交通路校区。
(三)报考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所招收同类学科(专业)的招生学校。
(四)报名方式:考生必须同时进行网络报名与填表报名方为有效。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网络报名
校外考生由所在学校(校本部考生由所在院系汇总后,由教务处)统一登录到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网站(www.etc.fzu.edu.cn)进行报名。
2、填表报名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从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贴上个人一寸正面免冠相片,经所在学校(或院系)审定并加盖公章(校外考生还必须提供在学一、二年级的成绩单)。
3、特别提示
(1)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可在专业课考试科目⑤(见附件一)的两门中选考一门。要求报考上述二个专业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注明所选考试科目名称,未标注者将影响专业课的正常考试。
(2)由于药学、医学检验专业对理化基础知识的要求较高,建议非高中(理科)学历的考生慎重报考药学、医学检验专业,避免今后因学习困难而影响毕业。
上述材料连同报名及考务费105元/生,请各组织单位务必于2006年3月10日前统一寄往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教务科,联系人:黄炳强,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2226,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06年4月22~23日。准考证的发放及考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另行在我校网站上通知。
四、招生办法与时间
2006年6月上旬,在达到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招生,择优录取。
五、学习管理
经选拔入学的学生取得本科生资格,由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六、毕业生待遇
经选拔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照常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生接受本科教育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二年(或三年)制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七、学费标准
依照省教育厅、省物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我校临床医学、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6200元/年;医学检验、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58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5000元/年。
八、有关注意事项
(一)入学时须验证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转专业。
(三)对已录取,但经复查发现考生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1、隐瞒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
2、200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
3、非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4、无学籍的寄读生、旁听生等;
5、体检发现不适合该专业培养要求的身体缺陷或疾病;
6、其他不符合入学要求者。
请我校各院、系、部及校外专科院校及时通知学生,认真组织好考生报名等有关工作。
附件:
1、福建医科大学2006年高职高专“专升本”招收专业、对象及考试科目
2、福建医科大学2006年高职高专“专升本”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
福建医科大学教务处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