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专科(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的考生答卷由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统一组织评阅,考生成绩由海南省考试局在其网站上公布。
录取
海南省考试局在2011年5月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所报考学校的专业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比例给招生学校提供考生报考档案,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并给考生发预录取通知书。
考生入学、报到及复审
被预录取考生在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预录通知书、全国或海南省计算机一级(含)以上合格证书、专科(高职)学籍档案等材料于2011年7月15日前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学校负责对预录取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材料不齐全或不按时报到的考生,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送省考试局备案。
补录
对被预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经入学复审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而剩余的招生计划,省考试局将于2011年8月初在其网站上公布,考生可根据缺额情况于2011年8月初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的2011年专科(高职)升本科网上补报志愿系统进行补充填报志愿,逾期不补报的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省考试局将根据补报志愿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充录取。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处理
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或伙同他人徇私舞弊获取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由省考试局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报到或取得学籍的,由有关高等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考试中若存在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和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