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0年海南省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将于本月中旬开始,现将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及投档分数线
招生单位 |
专业(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投档分数线 |
海南大学 |
会计学(0101) |
60 |
197 |
旅游管理(0102) |
60 |
221 |
海南师范大学 |
旅游管理(0307) |
50 |
216 |
海南医学院 |
临床医学(0409) |
100 |
169 |
护理学(0410) |
10 |
117 |
药学(0411) |
20 |
133 |
医学检验(0412) |
10 |
173 |
中医学(0413) |
10 |
149 |
琼州学院 |
旅游管理(0514) |
60 |
18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515) |
60 |
175 |
二、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提供考生的电子档案,若出现最低分有相同分数的考生,则一并投档。
三、学校审查所投档考生的档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并给考生填发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4月中旬登陆我局网站或向报考院校查询本人的预录取信息。
四、被预录取考生须在2010年7月15日—7月16日,持预录取通知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到预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到材料不齐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对被预录取而不按预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经报考资格复审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其他原因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而剩余的招生计划,我局将于2010年8月中旬在本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可根据缺额情况于2010年8月20—8月22日在我局网站的补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逾期不补报志愿的视为自行放弃录取资格。我局将根据补报志愿结果从高分到低分通知有关考生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高职(专科)学校毕业证、计算机等级证书,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补充录取。
六、各招生学校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海南大学招生办: 林 华:66266469
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办:韩 娟:65884251
海南医学院教务处: 张经能:31350919
琼州学院教务处: 周世发:86623230
海南省考试局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