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省专升本报名工作3月23--29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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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09-3-19 13:52:18 |
2009年我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报名工作于3月23--29日进行。 报名条件为: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考办批准录取的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和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我省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毕业生(含春季招生考生),不参加当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考试。 为鼓励支援辽西北大学生志愿者,2009年服务期满的优秀专科生志愿者,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的待遇,参加当年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其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计。 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定点招生计划,主要为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基础教育定向培养本科师资,定点招生对象为: 1. 辽西北五市户籍的省内高职高专毕业生; 2.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省蒙古族师范学校、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对应申报辽宁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3.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对应申报沈阳师范大学的相应专业; 4.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毕业生可申报渤海大学的英语专业。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非辽西北五市户籍的毕业生,定点招生报名资格截止到今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 考试时间为4月25日至4月27日。 省招考办组织的统考科目为: 普通类:外语、计算机; 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 招生学校组织专业综合课考试。 外语、计算机、学校体育学试卷满分各为150分;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为300分(理论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100分)。各科总分满分为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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