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有关高校:
现将《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后,省招办按照类别汇总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省内学校2011年普通高职(专科)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陕西籍士兵。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合格;
3.大学就学或服义务兵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校生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5.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须持有民政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
三、报名办法
(一)各生源学校必须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资审表》(简称“报考资审表”)、《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报名信息卡》(简称“报名信息卡”)由学校到市(区)招办领取。
(二)3月12日至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考生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招办(或教务处,下同)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涂《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并在学校和市(区)招办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选报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我省继续实行统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在志愿表上可依次填报6个志愿。院校代码及专业代码必须填涂准确,因未按规定选报或涂写错误而导致未被录取等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由市(区)招办保存备查,保存期一年。
(三)各生源学校3月18日前组织考生,并携带《报考资审表》、《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报名信息卡》、《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考试费,到所在市(区)招办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3月16日至18日,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各市(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四)市(区)招办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数码摄像,各项数字化信息和图像信息现场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五)考试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评卷及登分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
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
4月9日 |
9∶00—11∶30 |
大学英语 |
14∶30—17∶00 |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 |
(三)考试组织
1.按考生分布区域,各市(区)为考区。考点按照《2010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的要求设定。
2.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编排表、考场考生照片存根等。标准试场按30人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