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填报志愿页面,查询招生计划,最多可填报6个学校志愿。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六、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1.以考生所在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区。考点按照《2010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的要求设置。
2.各市(区)招办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打印《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考场编排表、考场考生照片存根等。标准试场按30人编排。
3.3月23日前,各市(区)招办将《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试题统计表》、《201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报送省招办,并将准考证发给生源学校,退役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市(区)招办直接发放。
4.各市(区)招办成立考务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认真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不得聘请考生所在学校的教职工以及有子女、亲属参加专升本考试的人员担任监考或工作人员。
5.考试组织管理参照教育部《2009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2号)执行。
6.4月5日,各市(区)招办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招办财务室缴纳考试费,之后到印刷厂领取试题。 考试结束后,4月9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招办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7.各生源学校要及时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学校要加强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评卷和成绩发布
统考课程的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不查卷。
七、考生档案
考生档案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档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内容,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另一种是纸介质档案,在校生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各科成绩等),入学后调整专业的考生学籍档案须提供学校专业调整公函;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包括报考资审表、退役证复印件、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和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认证表等。4月 3日前,生源学校将在校生的学籍档案等材料移交所在市(区)招办。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办负责建立并保管。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监督。
录取时,在校生不享受各类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下20分投档,优先录取。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九、学籍注册
(一)经省招办审批录取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职毕业证原件。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办、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规定,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杜绝不正之风,确保2012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