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省招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三)考试组织
1.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各司其职,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2.以考生所在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区。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所有考点必须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人员携带试卷必须通过专用通道进入考场。
3.考试组织参照教育部《2012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1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