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
高职升本科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
(1)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专业课报名从2012年12月下旬陆续开始。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持考试证明信报考专业考试。
本市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学籍所在校开具专业考试报考资格证明信;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到有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由报名点开具专业考试报考资格证明信;被外地学校录取的天津籍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须凭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注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和参加高考时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就近到有关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由报名点开具专业考试证明信。
各接收考生报名的单位须按规定和考生报考专业的文、理类别赋予考生考生号(考生号编制办法见附件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带有考生号的报考资格证明信及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直接到拟报考的学校履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学校包括: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城建学院、天津农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和天津体育学院)的一所或两所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也可以参加第二批次录取学校联合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该专业考试是联合培养专业,招生学校包括: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考生参加不同招生学校专业考试时须使用同一报考资格证明信,确保本人考生号的唯一。
(2)专业考试:各招生学校要制定严谨、科学的专业考试方案(如命题、制卷、考场编排、考试实施、评卷、分数合成、分数登统及成绩公布等),要做好专业考试的命题、试卷保密保管、考试组织工作,确保专业考试的公平和质量。招生学校的专业考试必须在2013年2月20日前进行完毕。
专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确定,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各招生学校须在2月底以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并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以纸介质、电子版(电子版通过ftp传送)两种形式报市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