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3773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分省成人高考 - 重庆 - 正文

2016重庆成人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9-6 19:36:0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我市各类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在渝招生各成人高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现就做好2016年我市各类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在渝招生计划。在渝招生成人高校要紧紧围绕我市“6+1”支柱产业、“2+10”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人才素质提升的需求,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等因素,科学安排投放在渝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型。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优化招生专业结构,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我市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只有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招生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二、强化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制。各区县政府(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分管领导(招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保密责任分工到岗、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保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追究问责,一查到底。
三、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区县政府要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巩固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报请各区县政府(招委会)协调相关部门,于成人高考考前集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考试期间要会同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教育考试联席会议(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报送有害信息链接。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及替考行为。
四、规范成人高校招生行为。各成人高校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教育部 “十公开”以及我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切实加强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4〕4号)有关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和函授)、学制和年限、学习地点、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内容并报重庆市教委和重庆教育考试院备案,集中向社会发布。各成人高校在我市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必须在我委严格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接受年度审核和检查。要严防公司或企业以合作办学为名,打着高校旗号,以保证高薪就业、委托高校培养为诱饵为高校网络生源并向考生收取高额培训费或就业安置费,然后卷款逃跑或违约的诈骗行为。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26个不得”工作禁令。严禁“先上车后买票”、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者入学通知书、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报考成人医学类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以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成人高校要凭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录取名册方可开始发放成人高校录取通知书并严格按照《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将招生单位“七公开”的书面告知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凡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渝教招考〔2012〕8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录取通知书、考生家长已签字确认的“七公开”告知书及有关文凭等相关证书。各级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大力开展招生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介,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五、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根据教育部要求,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主城区标准化考场分布情况和考生分布情况,在报名阶段就采取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科学安排考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考点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指挥处置系统,不断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舞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有关学校。

附件:重庆市2016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重庆市2016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
统一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有关规定,为确保重庆市2016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院校及章程
凡经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批准下达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方可在我市开展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有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符合本校实际,内容包括: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性质、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及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艺体专业测试的科目、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其招生章程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解释本校招生政策以及处理招生有关遗留问题。
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须于8月30日前,须将其招生章程链接发送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在其门户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布。
在我市举办函授教育的成人高校必须到重庆市教委履行函授站登记手续、进行年度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方可招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凡未经教育部审核、无招生计划的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主要步骤如下:
1.各在渝招生成人高校应在其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下,编报招生专业目录(可暂不考虑招生人数);
2.在报名开始前,教育部汇总并下达《重庆市2016年各类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3.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据此填报志愿;
4.报名结束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上报教育部;
5.计划部门根据各校、各专业的生源结构,制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对报考人数较少,社会需求不旺的专业或招生学校作必要调整;
6.在招生录取工作开始前,教育部将下达《重庆市2016年各类成人高校全国统一招生专业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再次公布;
7.个别专业如因故取消招生将导致志愿失效,所涉及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重新填报志愿(即第二次填报志愿)。
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将公布在如下网站: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下同)
(2)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下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先行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12日。
3.现场确认时间:8月31日—9月13日。
4.网上报名网址:
(1)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2)重庆招考信息网。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核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2.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到渝中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全站专题
    · 英语四六级查分  ·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招生考试网  ·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 招考资讯网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广东考试服务网  · 上海教育考试院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网  · 云南招生考试院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 中考志愿填报  · 中考分数线  · 中考录取查询  · 中考查分网  · 中考作文网  · 中考试题答案网  · 高考零分作文  · 高考成绩查询2016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 西藏教育考试院  · 青海招考信息网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 新疆招生网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 湖北教育考试网  ·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  ·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 山西招生考试网  ·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北京教育考试院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广西招生考试院  · 海南省考试局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浙江教育考试院  · 上海招考热线  ·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网上报名系统  · 香港高校内地招生  · 空军招飞  · 自主招生保送生小语种  · 中国大学排行榜  · 高考满分作文|高考作文  · 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平行志愿  · 高水平运动员体育特长生招生  · 高考报名  · 艺术特长生招生  · 空乘招生民航招飞  · 高考志愿填报  · 军校招生网_国防生招生_军校名单  · 单独招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