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利辛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中职专业教师公告》精神,现将拟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7:30开始点名,点名不到视为放弃。
(二)地点:利辛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三楼体检中心。
(三)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利辛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中职专业教师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适用标准:幼儿教师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中职专业教师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皖教师〔2011〕1号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参加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早晨体检时要求空腹,建议前一天要清淡饮食,不要酗酒抽烟,保证充足睡眠。孕妇请勿做X光检查。
2.体检时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两张,凭身份证,领取并填写《体检表》,粘贴照片,审查后加盖公章,参加体检。
3.体检当天,体检医院会电话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查。电话通知不到或联系不上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查机会。
4.体检、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手机号。
3、体检费按县医院核定标准收取。
二、考察
1. 参加考察人员体检时在工作人员处开具《调档函》。已寄出的需提供在寄证明,档案在人社局的需提供存档证明。
2.《利辛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中职专业教师考察表》(从通知附件中自行下载,A4纸打印),于9月1日前交到县教育局一楼档案室。
①考察表中“现实表现”栏,由所在单位(社区或乡镇)或毕业院校填写并加盖公章,主要围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方面填写考察意见情况;“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栏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证明材料。
②《考察表》内容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空栏漏项;印章签字要齐全。
三、对递补人员资格复审、考察核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再递补一次。
咨询电话:0558-8800222(利辛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8-8812151(利辛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