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程序,拟聘用第一批3人到我中心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5月8日至5月16日。
对以上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心办公室(3-402房间,电话3857)或局人事司(1-1011房间,电话6541)反映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