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以下3位同志为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处)一般工作人员面试答辩人选。
请以上同志于2017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基金委行政楼201会议室参加面试答辩:
1.答辩按照网站公布顺序进行,请您准时到场。个人答辩结束,即可离开。应聘结果将在我委网站上予以公布。
2.每人报告10分钟(到8分钟时给予提醒),回答提问5分钟。面试答辩ppt文件,请于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中午12: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 ganbuchu@nsfc.gov.cn 。
3.报告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 (仅供参考):
(1)个人背景(学习工作经历);
(2) 工作业绩;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与认识。
4.如不能参加答辩,需提前三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我们。
联系电话:010-62327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