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潼南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开展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潼南区卫生、国土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报考潼南区卫生、国土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并经2016年7月18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10日9:00-16:00时到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3室(暂定,具体详见现场指示牌。8月10日前请到504室领取)领取面试通知(缴纳面试费用40元/人),并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至2016年8月10日16:00时止未领取面试通知的,视为自动弃权,其后果自负。
2.本人不能按时到场领取面试通知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员需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并按第1项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