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区药品器械采购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此次招聘为自主招聘、非编聘用,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
(四)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五)专业要求:
1、财会人员需提供财会类专业毕业证书;
2、须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个人信用无严重不良记录。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5、尚未解除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1日18:00时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请持相关资料到南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七楼(701室)报名,同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学历和专业证明材料应与应聘的学历和专业相符,不符者不予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考评方式:
1、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和初步筛选,确定推荐应聘人员名单。(根据报名人数适时确定招录比例)
2、应聘人员即参加由区卫计委财务科、审计科等科室组织的考核。合格者试岗三个月,试岗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考核、试岗评价及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五)合同、协议签订
进入拟聘名单的人员待体检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71675577
联系人:沈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