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宣传,提高渝北旅游知名度,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品行端正。3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及以上学历,身高168㎝以上,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区旅游局办公室、行管科或规划建设科工作岗位,旅游专业毕业、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24日18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区旅游局办公室(重庆市渝北区翠湖路140号,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023-67822293,15923550390,传真:67808141)。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及考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由区旅游局统一组织。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一份(含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各占50%)进行打分。区旅游局统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资料合格者,将电话通知参考。笔试和面试由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进行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与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区旅游局党组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工作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后,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待遇
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保险按规定办理。试用合格后,按区旅游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发放工资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五)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重庆市渝北区旅游局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