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 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三楼南310室)。
3.联系单位及电话: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023-68871735。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大渡口区2017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相关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单位公章);
(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委托报名的,代办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将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对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8月24日和25日(周四、周五)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参加选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
各岗位选聘名额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名额。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综合基础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在2017年8月26日上午统一组织。另有加试要求的,加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分值为100分,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在2017年8月26日下午统一组织,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无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有加试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试成绩)÷2。
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可于2017年9月8日起登录“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Index.html)进行查询。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也将同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相关事宜,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达不到比例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对于选聘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应达到本次选聘考试所有考生《综合基础知识》的平均成绩方能进入面试,并且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选聘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大渡口区行政中心一楼大厅公示,考生也可登录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面试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