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府字〔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李晓彤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4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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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单位拟录用雇用人员名单第四批.docx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