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本院研究决定,拟招聘书记员4名(不限男女)、电脑技术管理员1名(男),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2.自愿从事聘用书记员、电脑技术管理员的工作,服从安排,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检察工作;
3.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4.聘用制书记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聘用制电脑技术管理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计算机专业学历;
5.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聘用制电脑技术管理员应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技术维护和管理能力。
6.年龄在18至35周岁;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21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交到本院政工科(院办公楼四楼)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个人制作的推荐表三份;
(4)报名表一式三份(须有照片)。
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3.面试
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主要测试侧重岗位基本素能及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
拟被录用人员需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5.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6.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五、待遇及其他
待遇按照本县财政规定的聘用人员标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检察院院政工科
地址:桂林市荔浦县荔城镇中园路441号
邮箱:lpjcy@126.com
邮编:546600
联系电话:0773-7234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