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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汕尾陆丰市组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4-21 16:29:18


各镇(场、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经研究,拟对2017年我市组织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进行编报,请你们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编报招聘计划,合理设置招聘岗位和条件。现就做好编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在编制限额内,根据编制、岗位空缺数及工作需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岗位使用通知和空编使用通知。同时上报关于要求招聘工作人员的请示。

二、各单位填制征集表必须在编制空缺、空岗内进行。单位已超编的,不得招聘人员。同时,根据岗位条件需设定岗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要严格设定,切忌模棱两可。征集表须经其主管部门确认核实汇总后和招聘单位“三定”方案的复印件(须盖公章)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结合岗位设置后的岗位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计划,并于5 月8日前报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505室(联系电话:8821147),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单位岗位设置未完成的,原则上不予招聘。

四、上报材料的要求:1、主管部门关于要求招聘工作人员的请示一式一份,由市人社局汇总报市长批示;2、提供市编办出具编制使用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盖市编办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3、招聘单位“三定”方案的复印件(须盖公章)。4、《陆丰市事业单位使用岗位申报表》一式两份;5、《陆丰市2017年度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征集表》一式一份,同时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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