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肇庆市高要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的考生中现有1名考生放弃聘用资格、有1名依次递补考生放弃递补资格,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现将依次递补李子荆(准考证201700202409,岗位代码25)、陈家铖(准考证201700104411,岗位代码41)等2名考生入围体检、考察,并将体检和考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工作
(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上午,各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在当天上午8时30分前到达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堂集中报到。
地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高要区地税局斜对面)。
(二) 体检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大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体检费用自理(约350元)。对证件携带不齐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2、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批准后方可延期体检;未经批准延期又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
已怀孕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本人延期体检的书面报告和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送达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待妊娠期结束后再进行体检、考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6、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7、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带队医务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服从医务人员管理。除特殊情况经主管医生和人社局带队负责人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所有项目检查完毕,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并将体检表交回医务工作人员,经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考生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8、对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我局将会在7天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近期务必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复查要求必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 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时间和地点:各考生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前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加考察,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体检结束后与考察单位联系。考察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3、考生需携带证件及材料:(1)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2,由各考生填写好基本情况,到相关部门出具具体意见及盖章,其中计划生育情况要由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考生“有”或“无”违反计划生育的意见)、本人《自我鉴定》各一份,(2)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等与招考岗位条件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提交复印件)。
4、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考察。对证件携带不齐或至2017年8月10日止不参加考察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8-836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