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李嘉欣同志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请向区编委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57—88826131、88822742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公示(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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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docx
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拟录用工作人员名单(第三批)
用人单位 职位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总成绩排名 体检结果 备注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 A27 —— 女 111110101034 68.89 86.13 77.51 1 合格 放弃录用
李嘉欣 女 111110100630 69.80 80.87 75.34 2 合格 递补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