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共青团汕头市委组织部(汕头市海滨路市委大院信访大楼608;咨询电话:88439521)。
(三)报名程序。
1.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
(5)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6)2014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2. 资格审查:由共青团汕头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回执,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3. 2014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