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兰日晖等7名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兰日晖等7名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6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6年8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2号;邮编:545200,电话0772-7615646),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原标题:2016年柳州市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公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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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柳州市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名单公示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