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青秀区税务代征处人员不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财税协管员。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觉悟高,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身体健康,热爱财税工作,积极乐观,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独立开展工作,抗压能力强;
(三)具有会计类、财政学类、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学历,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以及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四)健康状况良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作岗位:青秀区税务代征处财税协管员。
工作地点:青秀区鲤湾路3号。
招聘人数:6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31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青秀区悦宾路1号16楼财政局办公室160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提供原件核验)。有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同时提供;
(2)本人简历1份;
(3)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请贴好在报名登记表上;
(4)《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只设面试,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5确定拟考核对象。
2、面试内容:拟聘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操作。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考核确定拟录取对象。
(四)体检: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拟录取对象如有体检不通过者按面试成绩高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体检合格后张榜公示7天。
(六)录用:报城区相关部门审批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参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5】121号文件)实行管理。如城区出台新的管理制度文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
聘用期间待遇:参照城区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第三类岗位(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核定:工资235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如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有意应聘者可登录青秀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222.216.195.39:12319/caizhengju/contents/2210/487055.html)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后携带相应报名材料交到报名地点,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
(联系人:谢盛;联系电话:0771-582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