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规定,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申请复检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9月6--10日,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 0854—682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