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员充实到教育和卫生有关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务川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0名。具体职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务川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部分职位限务川自治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报考(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3日-1999年2月22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备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或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人员;
3、截止2017年2月2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三年)未满的;
4、截止2017年2月2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6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有效资格条件资料: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任职资格文件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资格条件资料等可在资格复审环节书面承诺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务川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月22日上午9:00-2月25日下午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统一在网上报名(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2exam.com/fjgwy/UploadFiles_5365/201702/20170215133129157.jpg)],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县招考办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bm/xrsj/)公布的面试信息,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官均在考前1小时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照县招考办发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于笔试后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bm/xrsj/)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信息。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bm/xrsj/)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由县招考办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费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在县招考办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务川》)(http://www.gzwuchuan.gov.cn/)、务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zwuchuan.gov.cn/bm/xrsj/)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招聘单位召集拟聘用人员集体谈话,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鉴证。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在指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到单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5627515(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5625203(县纪委信访室)
十三、简章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交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