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国土房管工作力量,经批准,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临时工作人员,根据单位需要确定工作岗位。
三、待遇及其他
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和双休,按国家规定参加五险和公积金,工资执行文件标准1800元/月,差旅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公开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服从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为人热情周到、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7年5月1日),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应用各种应用软件和电子表格。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区国土房管局306室,联系电话:15086822599;联系人:廖洪勋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成绩为100分,内容为电脑实际操作(包括文档制作、表格制作)。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技能考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不受该比例限制。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招聘人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办理招聘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局党组研究确定招聘对象。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与区国土房管局签订聘用合同。
七、本简章由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房管局
2017年5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