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2017年第四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09:30开始 ,按面试名单排列顺序依次面试。
二、面试地点
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5号楼经济发展局5114会议室(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从贵阳市区出发的,可在北京路博物馆站乘坐701路公交车至贵安新区管委会站下)。
三、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五)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以当日参加专业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农委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第一评分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农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农委人事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省农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66820、0551-62666822
监督电话:0551-62666828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进入考试室前30分钟计时),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如有缺席,将按初审结果递补,递补人员直接电话通知,不再公示;陪同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目前新区交通还不太便利,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按时到达面试地点。
(二)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件确认身份,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离开考点。
(三)对违反其它有关招聘工作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有关事项
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09700;地址:贵安新区百马大道99号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经济发展局综合部5107室。
附: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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