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经研究决定在骨科医院院内、延安中心及北京中心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聘任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
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二、竞聘条件
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严守医德医风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2.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限遵义市红花岗区骨科医院、延安社区卫生中心及北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含在编、招聘)中层干部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6.熟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
三、竞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钟昌平
副组长:黄芝宇 杨正勇 李德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15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双休日除外)在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遵义市红花岗区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竞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依据竞聘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人数若达不到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岗位的竞聘。
(三)会议推荐
2017年11月23日下午2:30召开竞聘推荐会,竞聘人员发表竞聘演讲(本人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工作思路以及如何拓展中心基本医疗业务等)。演讲顺序抽签确定。演讲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评委现场投票推荐。
(三)组织考察
根据得票情况按照2:1的比例差额产生考察人选,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确定拟任人选和公示
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拟任人选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区卫计局:28430909)。
(六)组织任命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院办公室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区卫计局,待区卫计局批复后行正式任命文件予以办理任职手续。